說到美國,大家能想到形容它的詞應該就是超級大國,發達國家,福利制度多,養老待遇好等等。根據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的準移民都考慮過移民美國,但是其中一部分人并沒有深入去了解美國,很多人甚至等到移民前夕才剛剛想起了解,網上的很多信息其實也不全都是正確的,下面請跟小編來了解一下關于移民的十大謠言,看看你曾經相信過其中幾條?
一. 美國綠卡和美國國籍一樣
很多人以為拿到了美國綠卡就相當于拿到了美國戶口,實則不然,美國綠卡是美國永久居民卡,持卡人可以在美國居住,工作和生活,享有政府給與的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之外的各種權利。但綠卡并不是美國“戶口”,持卡者仍然擁有原國籍,持原來國家護照出入境。綠卡滿5年后可申請加入美國國籍,改持美國護照,享有選舉權。此時擁有“美國戶口”。
二.綠卡持有人必須繳納美國稅
綠卡持有人有報稅的要求,但未必會真正的繳稅,因為美國稅法規定,如果綠卡持有人已經在海外納稅了,而稅率又等于或超過美國的稅率,就不用再納美國稅了。絕大多數的中國新移民因為在華收入已經繳納了中國所得稅,所以雖然需要每年報稅,但實際并不需要繳納額外的美國所得稅。但對資本利得等中美情況不同的稅種需要聘用美國會計師提前做資產規劃達到避稅目的。
三.EB-1A停止申請
美國特殊人才EB-1A是美國為吸引優秀專業人才移民美國的捷徑之一,也是留美移民們爭相申請的熱門綠卡,此類綠卡申請批準后不需要排期。“杰出人才”不需要有美國雇主,不需要在美國投資,不需要辦理勞工證,不受學歷英文水平和年齡等限制,申請批準后也無需排期等待,直接就可以申請全家無條件永久綠卡。
四.擁有綠卡必須在美國常駐,不然就會取消綠卡
有人說綠卡持有人為了保住身份必須每年在美國呆半年。更普遍的說法是每年必須入境兩次,或是每180天必須入境一次(最近還有謠言說是3個月必須入境一次)。這種誤區的來源是混淆了加拿大和美國的移民規定以及錯誤地適用了美國稅法上183天規則。美國稅法是以183天為限界定美國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但這一界定并沒有在移民法上得到認同。誤區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1996年的IIRAIRA法案規定離境超過180天的永久居民在返美入關時需要獲準入境。實際移民局網站上的建議是不要在未申請回美證的情況下離境超過一年。但也強調需要參考其他的因素決定綠卡持有人有無定居意向(如房產、投資、子女教育等)。
五.特普朗上臺對中國新移民有很大影響
自從特普朗上臺以來,就連連針對美國非法移民,因此很多人擔心自己的移民申請會受到問題,其實他的主要競選政見是打擊非法移民,提振經濟,增加就業,減稅,降低政府開支,進行醫療體系改革,重新考慮貿易談判,建設基礎設施等等。
當前華人圈中比較關注的是有合法移民身份或非移民身份的群體。由于合法簽證移民條件大都由法律直接規定,因此總統的更迭在短期內造成的法律直接沖擊可能并不明顯;另一方面,特普朗的商人秉性和他著力于提升經濟和就業的政策,也會讓他考慮合法身份的外國人給美國經濟帶來的巨大幫助和創造的就業崗位的事實。
其實無論在哪個國家,只要平時遵紀守法,不超越每個國家的法度生活,都能生活的很好。而在任何地方進行非法活動最終都會受到懲戒、